广西靖西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览
| 招商动态 |2017-05-02
导读: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县外投资商在靖西投资兴业,吸引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落户靖西,加快推进靖西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百色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靖西县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
凡利用靖西县境外资金在靖西投资经商、办企业,包括新办企业、改制企业和技改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的投资商,除享受国家、自治区、百色市给予的对外开放、民族、侨务、扶贫、边贸、旅游等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本规定的优惠政策。
二、优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一)凡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在靖西县境内投资需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如申报材料齐全,属本县权限范围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超过县审批权限的,由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协助申报。
(二)在靖西经商、投资办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属县级工商行政部门审批办理的,只要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需提供的办理前置审批许可证件的或能提交所需前置审批许可证件的,凭身份证和申请书,即可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清手续。
(三)在靖西经商办企业需办理环保评定和审批手续,只要符合环保方面有关法律规定,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所具备的资料,属县环保部门审批权限的环保手续,7个工作日内办结,超过县审批权限的,由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办理。
(四)在靖西县经商办企业需要办理用地、用水、用电、报建等各种手续,有关部门要提供各种便利,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优先提供服务和实行收费优惠
(一)用地优惠。凡在靖西县投资办企业的,按照规划优先安排适宜的建设生产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按政策规定的最高年限出让:商业、娱乐、旅游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约;土地征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有偿出让的办法。①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②工业项目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出让价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的我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招、拍、挂出让。县政府负责项目用地的土地平整,通水、通电、通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