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商力促文化产业发展
| 招商动态 |2012-02-24
为加快凌云县文化产业发展,凌云县工商局结合该县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通过支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优化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促进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等五项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有力推进凌云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
该局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文化强县建设。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支持文化企业以连锁方式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网点建设。
通过支持帮扶创意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企业与科技、旅游、体育等相关企业开展交流和互动,促进市场主体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现代传媒、文化旅游、创意动漫、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多种组织形式的文化市场主体,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适应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支持符合条件的广告经营单位改制,提升中小型广告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打造广告服务企业知名品牌,健全公益广告发展机制。
一方面服务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积极稳妥做好文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资本投资、股权转让提供咨询指导,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积极做好对文化企业的登记注册辅导,方便企业顺利办理登记,使其尽快开展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
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努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继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加大力度保护文化企业的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文化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